江西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是指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及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学生为主体,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以学业水平与发展潜能两大类素质为核心,围绕认知能力、思维品质、领导与协作、文化素养、艺术修养、身心素质、实践创新七大类素质,通过分类评价、层次评价、值得表扬型评价、问题解决型评价、成长记录型评价等多种形式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以规范化的评价体系明确高中教育的目标导向,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创造能力,促进高中教育质量的提高,针对高考改革将精神层面的素质与考试科目相结合的要求,江西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推出成为了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一步。